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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商质疑西湖龙井打假:钓鱼式维权意义何在?

   2014-12-30 南方日报6970
核心提示:中华茶产业信息网12月30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期不少茶商反映,他们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牵涉进来,对于此次打假过程,不少人
     
       中华茶产业信息网12月30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期不少茶商反映,他们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牵涉进来,对于此次打假过程,不少人提出疑问:这算不算是“钓鱼”打假行为?赔偿判决标准究竟如何制定?
 
     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黄波告诉记者,龙井因其产地不同而分为越州龙井、钱塘龙井和西湖龙井。西湖龙井指的是西湖产区168平方公里以内的茶叶,西湖龙井商标于2011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所有。
 
      “对于打假,广东省茶叶协会是支持的,但龙井的打假过程充满疑点。”黄波介绍,实际上,龙井茶在广东市场占有率很低。西湖龙井广东茶商进货量很少,顾客一般也只会购买几两茶叶。此说法得到黄埔区茶商李小姐的印证,她介绍,一般她会把少量的龙井茶存在冰箱留给朋友,很少用作销售。但去年5月,一位客人来到店里点名要买西湖龙井。店员拿出冰箱底部的散装龙井茶,对客人说明这并不是西湖龙井,并邀请客人试饮。客人却不试饮,购买一斤龙井茶叶后,要求开具写上“西湖龙井”的发票,并用西湖龙井的铁罐包装。数个月后,李小姐同样收到了律师函和法院的传票。
 
      广东省茶叶行业协会理事、聚缘堂清茶会馆主人王进锋说他这次也“中招”了。他告诉记者,在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进行打假之前,他们并未看到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的宣传,广东大部分商家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牵涉进来。且大多数广东商家的店铺主营普洱、黑茶或红茶,很少卖绿茶,大部分店铺无西湖龙井的包装和专柜,却在此次事件中应客人要求专门跑去买指定的包装袋,他们纷纷对此感到不公并提出疑问:“这算不算是‘钓鱼’打假行为?这种‘钓鱼式维权’意义何在?”
 
     8日,广州几名受牵连的茶商向记者反映此次打假过程中的疑点。首先,各位商家发现,为客户所开的发票抬头皆为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所派的委托人“朱某某”,且公证书上表明,与朱某某一起来到茶庄的公证人员同为甘某、林某二人。而大部分茶商都反映,从未见过这三名男子同时出现在自己的商铺中,他们对于公证处人员在朱某某购买茶叶时是否在场表示怀疑。其次,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因打假所得的巨额赔款将流向何处?再次,据几名已接到法院判决的商家反映,广州各法院对此打假案的判决赔偿标准不一:海珠区的大多被判赔偿4万元,荔湾区的茶商大多赔偿额度在2.8万元,而越秀区茶商的赔偿额却达5万元——这个标准是怎么定的?
 
     由于所有的索赔案件都是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8日,茶商代表聚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要求给出合理说法。公证处涉及此事的甘某、林某两位公证人员表示,他们每个公证收取了800元的公证费,如果商家不服可以提交公证复议书。广州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打假时公证员必须在场,但法律并没有要求出具公证书时必须提供公证员在场的证据,海珠区公证处在此次打假过程中到底有没有问题,他们将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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