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李燕日前表示,产业政策应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增进型,由对特定产业选择性支持的政策向功能性、普惠性产业政策转型;由对特定企业的倾斜性政策向竞争性产业政策转型,同时构建开放合作为主导,符合国际惯例的产业政策体系。
李燕在2月23日的第二期“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热点前瞻沙龙”上指出,产业政策应该坚持四大原则,也就是市场友好、普惠包容、竞争中性、开放协调。
“原来一些通过‘红头文件’的管理模式,可更多地转向‘行政法规+技术标准’的管理模式,提高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产业政策)能够真正的落地实施。”她说,“应该建立产业政策的统筹协调机制,协调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之间的产业政策,从而加强产业政策的合规性审查,更多地与国际接轨。”
李燕强调,产业政策不是万能的,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强深化体制机制性的改革,完善市场的制度机制环境,包括资源要素垄断行业改革、营商环境改革。此外,还要通过高水平的开放发展制度安排与产业政策形成有效的协同,并推动产业政策的法制化进程。
素来反对产业政策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张维迎指出,产业政策存在悖论。产业政策以某种共识和可预测性为前提,但不确定性意味着创新是没有共识的、不可预测的。共识本身就意味着不是创新,如果真的有共识,也不需要产业政策,因为达成共识的事情大部分人都会自觉做,不需要特地去制定一个政策。
“创新面临非常高的不确定性。”张维迎说,“没有概率分布,没有平均值,没有方差,所以不可预测。但是,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判断,不过,这个判断没有办法在事前确定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只有在事后才能知道谁对谁错。”
他认为,创新的不确定性主要集中在技术是否可行、商业价值不可确定、创新成果是否依赖于互补、体制和文化导致的不确定性。
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勇表示,新结构经济学主张市场主导、政府因势利导的产业政策,明确反对计划经济,并不支持所有产业政策。
“政府应该怎样做才有利于产业发展,是必须思考的问题。”王勇说,“一个产业政策的成功,并不需要政府比市场更聪明,这不是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并不需要政府是一个雷锋式的好人政府。政府和市场是有区别的,其中一个区别是它们的政策工具是不同的。市场必须通过价值交换、资源交换,政府当然可以有强制性,如征税、补贴手段。市场的决策主体是企业家为了逐利,但政府不一定需要利益最大化。”